5月17日,民族工艺学院学生党支部在银光610召开党小组会,全体师生党员参会。

会上,全体师生党员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胡钰领学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张燕燕领学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的处分(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三条);张怀忠领学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八条)。
最后,党委书记胡敏哲同志作总结发言,要求我们要将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审一校:胡钰
二审二校:赵建斌
三审三校:胡敏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