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志愿书》是党员的档案材料,无论是申请人或是介绍人、谈话人及支部和分党委,都必须严肃、认真填写。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镇江校区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 .《入党志愿书》所有项目的内容,均应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2 .申请人对志愿书的各个项目都要忠实地填写;没有可填写的,要写上“无”,不得留空白。“入党志愿”一栏,要申述对党的认识、为什么要入党以及入党志愿和决心。“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栏,应填写:姓名、与本人的关系、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入党志愿书》应贴本人近照。现有文化。程度未取得学位之前,不得写大学本科或硕士(博士),应详写为大学X年级或硕士(博士)研究生。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包括共青团。
3 .“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栏中,介绍人的“现任职务”栏包括党内外职务。每个介绍人的意见应各自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不能相互照抄或只写同意另一介绍人的意见。介绍人意见应包括对被介绍人优缺点的分析及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并指出今后努力方向。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应在支部大会正式讨论之前填写。上、下两栏均需签名。
4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内容应包括:(l)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对申请人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的考察,对申请人的历史、家庭情况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结论,主要优缺点等。(2)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应分别写清;支部实有正式党员数、到会的正式党员数及表决结果。“决议”栏后面的日期,应填写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日期。支部书记要签名。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要逐个分别进行、支部决议也应分别填写。
5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支部发展会后,一般由分党委委派同志与被发展人谈话;副教授(副处级)以上的申请人,分党委审批前需由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应填写如下内容:(1)对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的考察;(2)对发展对象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的考察。(3)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的考察。(4)对发展对象对党内及社会上的不良现象的认识的考察。(5)对发展对象对本人的优缺点的分析。(6)对发展对象入党后的打算的考察。(7)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的明确意见。不能写成鉴定式的评语。
填写的日期必须是在支部决议之后,分党委审批日期之前,最好填写为与发展对象的谈话时间。
6 .“分党委部审查(审批)意见”栏:凡属分党委审批的,分党委审批意见应写为:“经分党委委员会讨论,批准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自X X XX 年X 月X日算起。凡需报党委审批的,填写为:“经分党委委员会讨论,同意接收X X 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分党委意见的日期,应该填写分党委讨论和做出决议的日期。加盖分党委公章、分党委书记签字。
7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栏:应说明该同志在预备期间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的进步与提高、以及存在的不足、今后的努力方向等。不能简单的写成同意按期转正。
决议的日期,应写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日期。决议中要写明支部实有正式党员数、实到正式党员数以及表决结果。凡延长预备期的,应写明延长时间。如果延长或取消预备期,还要另附详细材料。
8 .“分党委部审查(审批)转正意见”栏:凡分党委审批的应填写:“经分党委委员会讨论,批准X X X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X X X X年X月X 日算起。”(如2000年10月8日支部大会通过入党,按期转正,其党龄应从2001年10月8日算起。)须报党委审批的,只填写“经分党委委员会讨论,同意XXX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即可。分党委审批的日期,应是分党委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日期。分党委应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