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艺系关于排查校外租房行为的通知
各班级:
大学生校外租房是教育部、学院及我系明令禁止的行为,其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因素,在系里的摸底调查中,发现有个别学生仍有校外租房行为。为确保校园良好生活秩序,根据系里安排,特开展排查校外租房活动,规定如下:
一、有下列行为者,一律视为校外租房:
1.自己在校外租房住宿、做饭者;
2.在他人所租房屋住宿、做饭者;
二、相关要求:
1.全体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在本次排查校外租房活动中,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思想和行动与系里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排查校外租房行为。
3、学生党员对于本班、本宿舍有校外租房现象不报者,将给予党内相应处分,预备党员不予转正;院系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干部、宿舍舍长对于本班本宿舍有校外租房知情不报者,免除学生干部资格,给予相应通报直至处分;
4、对于积极举报他人校外租房行为者,系里在确保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将在评优评先、入党、就业等方面优先考虑推荐,同时根据辅导员建议在综合测评中和综合素质拓展学分中予以相应加分。已有纪律处分的同学如能够积极举报他人校外租房行为者,调查落实后,将提前2-4个月撤销其所受处分。
(举报电话:俞泉:18993111786;王德方:18993111839;杨博:18919908591)
民族工艺系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