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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艺学院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的通知

2022年04月15日 10:19 点击:

民族工艺学院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的通知

 

学院各班级:

民族工艺学院为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校就业工作,现再次现将教育部 “三严禁”、“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发布如下:

“三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请相关老师和个人严格遵守“三严禁”、“四不准”要求,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向民族工艺学院反映和举报。对违反“三严禁”、“四不准”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学校举报电话:0931-8798868  18993111835  邮箱:344511544@qq.com

云资环举报方式云资环”→“快速入口”→“师生诉求栏目

民族工艺学院举报电话:0931-4680391

王老师 18919902151   邮箱:414358705@qq.com 。

胡老师15352302595   邮箱:2759818929@qq.com 。

民族工艺学院

                          2022年4月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