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2018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甘教技函〔2018〕14号,详情见附件5)及《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甘教厅〔2013〕70号,见附件4)的规定,我院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近年来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需结项一览表见附件1)。按研究时限今年到期的项目必须结项,特别是2015年、2016年延期未结项目。
二、提交材料
1.《2018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
2.《2018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5)。
3.项目成果复印件两套(如期刊:封面、目录、正文)。
4.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1.此次应正常办理结项而未达到结项要求的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写《2018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并手写签名,一式两份。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所有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计入研究成果。结项的具体要求见附件4及附件6。
3.符合《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见附件4)第十二条“申请免予结项验收的条件”的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验收材料即可。
4.不符合免于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上述结项验收材料至科技处,科技处审核后上交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会议结项,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5.凡被撤销的项目,省教育厅进行通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及省级各类科研项目。
6.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审核汇总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18年9月18日前报送到科技处魏蒙恩处,联系电话:18093111421。
附件:1.2018年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需结项一览表
2.2018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
3.2018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
4.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
5.2018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
6.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2018 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科技处
2018年7月13日